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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更在台灣因為文林苑王家案而成為相當熱門的話題,王家因為不同意拆遷而與建商、同意戶有諸多爭執。從美國西雅圖老太太的案例可以看到,建商對不同意戶意見的尊重與重視,最後甚至願意更改建案設計圖繞過不同意戶老太太的家,同樣做到都市更新,處理過程的方法和態度值得大家共同學習。
美國都市更斯緣起
美國「都市更新」的概念始於19世紀中葉,當時主要的目的是改善大城市市容、人口過多等問題,以及為了推動地方經濟發展。1954年,美國修正住宅法(Housing Act of 1954),加入整建、維護的概念,開始推動都市更新。但早期由於法令有嚴格限制的因素,都市更新推動緩慢。直到1980年代,都市「更新」開始朝向「再生」,以彰顯場所特色為目標,且重視社區歷史背景,並進一步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。在美國,都市更新是採政府徵收的方式,由於都更牽涉到拆除舊的房屋,許多人反對政府強制拆除具有歷史意義的建築,例如美國費城就曾經面臨約三分之一的舊市區被強制拆除的命運。根據美國憲法修正案第5條規定,未給付公正之補償,不得徵收私地作為公共使用。人民對於都更的強烈反彈,除了是對拆除老舊的房屋、破壞傳統文化的抗議,更是由於當地住戶的權益常不受保障、沒有獲得適當補助而反彈。
案例介紹:美國西雅圖一位老太太拒都更的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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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的「最牛釘子戶」-伊迪絲•梅斯菲爾德(Edith Macefield)的家 (圖片翻攝自網路) |
這是美國西雅圖一位叫做伊迪絲•梅斯菲爾德(Edith Macefield)的老太太的家。
房子周圍都是大樓,唯獨留下一塊就是老太太的房子。沒錯,就是她,不願意賣房子給建商;就是她,讓建商願意更改設計圖,最後的商業大樓凹進一塊,讓老太太的房子安安穩穩的留在原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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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更新計畫施工的過程中,老太太梅斯菲爾德仍然不願意賣出她的房子。(圖片翻攝自網路) |
據西雅圖郵訊報報導,在2007年,西雅圖一家建商計畫蓋一座精品商場和健身俱樂部,當老太太家附近的建築要開始進行施工之前,老太太伊迪絲•梅斯菲爾德就拒絕了建商提出的一百萬美元(新台幣三千萬元)補償金,堅持不賣她那在1900年就建立的房子。
這就是都市更新的典範案例?為什麼建商願意讓步呢?
請繼續閱讀都更在美國-西雅圖老太太拒都更 看見人性光輝(下)參考資料及延伸閱讀:
1. 美國的「都市更新」法案改革2. 都更?更誰的新?看看美國,想想台灣
3. A Holdout Against Developers Leaves a Legacy
4. 老厝兀立商場前 美釘子戶典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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